卫生山东省卫生厅卫生-2/山东省卫生厅卫生。卫生 监督是什么部门?卫生 监督详细职能卫生 监督研究所承担的职能和工作:1,卫生-2各省市,例如:北京卫生-2/主要职责:依法监督管理食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相关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管理公共场所、职业、辐射、学校等,根据法律监督;依法开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1、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卫生科室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管理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监督。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将临床用血管理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医疗用血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卫生部设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制定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血水平的提高;(三)协助调查分析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故,提出处理建议;(4)承担卫生科室交办的其他与临床用血管理相关的工作。卫生科室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确保输血的治疗质量。

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

2、医疗用血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卫生科室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管理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监督。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

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卫生部设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制定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血水平的提高;(3)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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