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重庆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全文

万州、黔江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重庆市级《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崇福发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以下是重庆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到你!报销条件:1。按规定缴纳重庆生育保险;2.计划生育;3、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费6个月。报销范围:1。产妇津贴;2.分娩及并发症的医疗费用;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注意事项】:包括产前 检查费、生育医疗费以及孕期和产假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

5、 重庆产检500元怎么保险需要连续交多久的职工医保

重庆500元的医保需要连续缴纳多久?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险规定,职工应当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一年,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六个月。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办法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连续六个月足额缴纳并继续缴纳的,从第七个月起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根据重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职工需要连续缴纳三个月的医疗保险才能享受重庆 500元的保险待遇。

6、2022年 重庆生育报销新规定

2022 重庆生育津贴新政策一、生育津贴的计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发放。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30天×产假天数。二、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上年度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除以12月底职工人数确定。

三、生育津贴申请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经审核符合支付条件的,按月向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女职工符合用人单位连续缴纳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符合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政策的,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7、 重庆产假178天细则

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1 .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国家繁荣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三。第十条修改为:“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护理服务、促进家庭发展、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社会保障等措施。

8、 重庆市产假多少天2022规定

重庆本市产假规定如下:1 .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享受60天延长产假,男职工享受15天陪产假;2.按照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3.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其子女每年享有10个工作日的护理假。产假通知: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辞退、解除其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10}

3.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4.怀孕女职工应当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2/,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9、产检假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受产假。在规定范围内,孕妇到医院做产检,按正常出勤对待,具体规定如下: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一天休假,进行妊娠确认和健康培训;怀孕第67个月,每月可享受一天假期;怀孕第八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休假,但其中2天已计入孕前假。国家层面规定,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以享受一天假期,进行孕期确认和健康培训,怀孕第67个月,每月可享受一天假期;怀孕第八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休假,但其中2天已计入孕前假。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文章TAG:产前  检查  假期  重庆  法律  重庆产前检查规定  
下一篇